經國務院批准,《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於2015年1月1日實施。根據《方案》,2015年我國關稅總水平將仍為9.8%。其中,為滿足國內生產和人民群眾生活需要,降低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新增17項商品實施較低暫定稅率,包括部分藥品及一般消費品,如降脂原料藥、夏威夷果、單反相機等。
      據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綜合考慮國內產業和科技發展、對外貿易需要,對進口暫定稅率進行了適當調整。2015年實施進口暫定稅率的商品共計749項,平均稅率為4.4%,相對於最惠國稅率,優惠幅度為60%。
      此外,根據有關優惠貿易安排項下的分階段關稅減讓方案,2015年我國進一步下調了原產於東盟、智利、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香港以及澳門部分商品稅目稅率;對於原產於巴基斯坦、新加坡以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已制定優惠原產地標準的商品繼續實施零關稅;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2015年實施該協定稅率的稅目數為622個,平均稅率為0。(記者 杜海濤)  (原標題:2015年關稅總水平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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